編者按:
省委出臺《陜西省黨政干部鼓勵激勵辦法(試行)》《陜西省黨政干部容錯糾錯辦法(試行)》《陜西省推進省管黨政領導干部能上能下辦法(試行)》以來,因為注重以實績選拔干部,激發了全省干部干事創業的內生動力,形成了你追我趕、比學趕超的濃厚氛圍。與此同時,那些敢啃“硬骨頭”、敢蹚“地雷陣”的勇于擔當者得到保護,一些履職不力、工作平庸的太平官則遭遇罷免。“三項機制”讓干部隊伍作風煥然一新,起到了凝心聚力、推動工作的作用。為了促進全省干部群眾進一步貫徹落實“三項機制”,助推和保障“追趕超越”,本報再度約請專家學者,就“三項機制”的核心要義進行深度闡釋和解讀,供讀者學習參考。
亮點主要體現在“三個結合”
陜西師范大學教授 閻樹群
黨政干部是黨的事業的重要骨干,通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廣泛而有效地調動他們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關鍵。省委出臺的“三項機制”是一項重要制度創新,其亮點主要體現在“三個結合”:
一是鼓勵激勵與懲戒追責相結合。十八大以來,黨中央以踏石留印、抓鐵有痕的決心和信心全面從嚴治黨,通過深入開展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和“三嚴三實”專題教育,“四風”蔓延勢頭得到有效遏制,群眾反映強烈的“三公”經費、公款送禮、吃拿卡要等突出問題得到有力整治,反腐敗斗爭壓倒性態勢正在形成,干部作風有了顯著改變,贏得了人民群眾的普遍贊譽。但同時,也出現了某些干部廉而不勤、懶政怠政的消極現象。從制度建設角度看,完善制約機制、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是完全正確的,但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與時俱進地出臺激勵機制也很必要。制約機制規范領導干部不能濫用權力,激勵機制促使干部為了人民的利益更好地使用權力,兩者結合,構成了更加完備的干部獎懲制度。在省委出臺的鼓勵激勵機制中,有精神鼓勵,有物質獎勵,還有提拔使用激勵,這就克服了以前重精神鼓勵而輕物質獎勵和提拔激勵的弊端。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在繼續提倡精神鼓勵的同時,根據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水平,不斷加大物質和其他獎勵力度,無疑能夠激發出更加持久的干事創業動力。
二是改革創新與遵法守紀相結合。十八屆三中全會對全面深化改革作出戰略部署,五中全會把創新列為五大發展理念之首,提出“創新是引領發展的第一動力”的科學論斷,這是對鄧小平“改革是社會主義社會發展的重要動力”思想的繼承和發展。在改革進入深水區、各種矛盾疊加、機遇和挑戰并存的情況下,帶領群眾推動改革創新,是擺在廣大干部面前的一個新課題。經過艱苦努力,我省雖然實現了從欠發達省份到中等發達省份的跨越,但由于自然條件、產業結構、思想觀念等的制約,與發達省份之間還有相當的距離。這就更加需要廣大干部發揚改革創新精神,敢想敢干,敢冒風險,敢于碰硬,努力開創工作新局面。改革創新難免會犯錯誤。如果因為害怕犯錯誤就不去改革創新,那就是更大的錯誤。如何解除干部的思想顧慮、消除改革創新對干部考核可能帶來的風險,省委出臺的糾錯容錯機制對此作出了科學規定。需要指出的是,這一規定鼓勵的是大膽探索、先行先試,而不是寬容違法違紀、胡亂作為。我們主張科學決策,力求少犯錯誤。如果犯了錯誤,則要總結經驗教訓,及時予以糾正。習近平總書記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學習貫徹十八屆五中全會精神專題研討班上講話時指出:“現在,經濟社會管理難度很大,各種復雜因素很多,出現一些失誤是難免的,但學費不能白付,要吃一塹長一智,舉一反三,避免同一種失誤一犯再犯。”容錯糾錯機制的價值指向,就是要正確對待干事創業的干部,保護他們的探索精神和創造熱情,支持他們取得可圈可點的造福陜西人民的工作業績。
三是干部能上與干部能下相結合??茖W的用人機制,是增強干部隊伍活力和工作動力的重要保證。干部能上能下機制實質上就是選人用人的競爭機制,是上還是下,其客觀依據是干部本人的工作實績和現實表現。但是,長期以來,我們的思維定勢是習慣于干部上,而把干部下視作不正?,F象,以至于某個干部一旦被提拔到某個崗位或某個級別,只要工作沒有明顯過錯,即使業績再平庸,一般也不會降級。庸者不能下、能者上不去,這種缺乏競爭的用人制度導致干部隊伍失去活力,工作也缺乏激情和動力。針對這種情況,省委出臺的干部能上能下機制,堅持讓能者上,讓庸者、失職者、不適者下的鮮明導向,并提出了讓干部下的七種情形及具體調整方式。在公平競爭機制下,能干的干部上去了,可以發揮很好的示范作用;不能干的干部下去了,也會下得心服口服,如此一來,不僅選人用人的政治生態會得到優化,干部干事創業的熱情和動力也會得到激發。當然,被調整下去的干部一旦工作有起色有貢獻,同樣還可以得到提拔。
“三項機制”各有側重和具體針對性,這就要求我們在貫徹落實的過程中既要突出重點,又要整體推進,從而鍛造一支想干、能干、敢干的干部隊伍,為實現“追趕超越”目標提供有力制度保障。